金色财经 区块链4月6日讯 上周五(4月3日),美国纽约南区法院收到一系列集体诉讼,诉讼目标是币安等一批加密行业内的顶级公司和项目。
此消息最先由Offshore Alert披露,据悉至少有10宗类似的集体诉讼案件在纽约南区法院被提起,指控币安、BitMEX交易所运营商HDR Global Trading、EOS运营商Block.One、Kyber Network等加密公司向美国投资者出售未经注册的证券产品。此外,本次诉讼由美国律师事务所Roche Cyrulnik Freedman发起,起诉对象还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首席执行官赵长鹏等多位高管。值得一提的是,该律师事务所此前还代表“澳本聪”克雷格•怀特(Craig Wright)应对其高达数十亿美元的比特币诉讼案。
Coinbase出现部分银行卡购买问题:金色财经报道,Coinbase Support发推文称,已经发现部分银行卡购买被取消或被卡住。团队已经确定了问题并正在努力快速修复。[2021/9/11 23:17:08]
在针对币安的起诉中,原告指出:
“币安和发行方错误地(wrongly)从事了数百万笔交易,包括证券招标、要约和出售,他们没有将代币注册为证券,而且币安也没有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为交易所和经纪交易服务提供商。因此,投资者没有按照联邦和州证券法的要求获得足够的信息,以了解他们的投资存在重大固有风险。”
谷燕西:比特币交易最终需要满足所有合规条件,机构投资者才能直接持有:12月25日,区块链和加密数字资产研究者谷燕西发表专栏文章称,目前同比特币交易相关的一些合规交易溢价表明依然有很大的资金量有待于直接进入比特币。他表示,比特币现在还没有成为一个主流金融交易产品。所以它依然没有在所有的合规的交易场所中进行交易。而机构的大部分资金只能在这些合规的交易场所中进行交易。它们为了在自己的持仓中持有比特币,只能通过间接的方式购买比特币。这就形成了比特币交易的一个间接的合规溢价。这样的一个溢价的形成,是因为很多机构投资者无法直接持有比特币,因此它们宁愿支付高度溢价来购买比特币信托份额,从而间接持有比特币。由此可见这些投资者对比特币未来走势的判断。谷燕西在最后指出,目前比特币的交易无法满足机构投资者所需的所有的合规条件,但机构投资者显然有非常迫切的需要现在就持有比特币,因此才产生了以上的合规溢价。这样的溢价显然是不会持久的。比特币的交易最终需要满足所有合规的条件,机构投资者才能开始持有。到那个时候,市场中就不会存在着这样的溢价。这也表明比特币价格会进一步地上升。[2020/12/25 16:28:01]
据了解,本次诉讼案件主要由“几位独立个体”发起,其中包括蔡斯•威廉姆斯(Chase Williams)、亚历山大•克利福德(Alexander Clifford)和埃里克•李(Eric Lee)、以及Civic案件中的威廉•张(William Zhang),由于本案属于集体诉讼,因此这些人其实代表了其他所有“处境相似的人”。
江卓尔:这个世界已多出货币自由(比特币)和合同自由(以太坊):莱比特矿池CEO江卓尔今日发微博称,Pornhub被VISA和MasterCard断网,仅接受加密货币后,附图这条微博下面的各种评论:a、赞扬三观正;b、菜刀无罪论(法币用于更多犯罪,更有罪);c、反对私刑论(未经法院定罪,VISA不应自行审判关支付)等等……这些都不是这件事的重点,也不是本质。这件事应该关注的,不是这事三观正不正,谁对谁错,恶不恶心,而是更底层的物理问题:自从(免疫暴力的)区块链诞生以来,这个世界关于自由的博弈平衡点,已经大幅地、永久地、不可逆地移动了。是的,不管你赞成还是反对、欣喜还是咒骂、助推还是反抗,这个平衡点不可逆地移动了,这个世界已经多出了货币自由(比特币),合同自由(以太坊,包括衍生出来的股权自由,金融自由等),并且在下一个10年(互联网硬件性能×100倍后),还有望迎来信息自由。[2020/12/16 15:20:04]
为了更好地发起诉讼,原告参考了此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针对EOS代币发行方Block.One的诉讼案件。此前,Block.One在2018年通过初始代币发行(ICO)募集到超过40亿美元的资金——去年九月,因为EOS初始代币发行涉嫌属于未经注册证券销售,因此不得不支付高达2400万美元的罚款。
这次,本案原告认为币安发行的代币与Block.One出售EOS代币相似,并在对币安的诉讼书内进行了比较,其中指出:
“与比特币和以太坊相比,EOS代币的创建是通过中心化过程进行的。但是,对于合理投资人(reasonable investor)而言,中心化属性在代币发行时并不明显。相反,代币发行方随着时间的流逝才渐渐披露其代币发行的意图、治理过程、以及成功进行去中心化管理等信息,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合理投资人知道自己购买的是证券。”
据悉,这次对币安提起诉讼的原因可能由于美国的时效法令,该法令规定欺诈案件必须在被发现犯罪后的两年内提出。根据金融科技律师理查德•莱文(Richard B.Levin)称,本次诉讼很可能会被法院审理,因为美国近期集体诉讼被驳回的可能性很小,而且这些诉讼可能会对被起诉的公司造成沉重损失。他最后表示:
“驳回案件是一种非同寻常的补救措施,我不相信法院将会驳回这些案件,而且我也不相信法院会代表原告或被告批准一项即决判决(summary judgment)的动议。因此,我怀疑那些已经募集了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的数字资产发行方会考虑将大量资金用于捍卫自身利益。”
查德•莱文认为,本次诉讼可能会给币安等被告的数字资产“蒙上一层阴影”,因为现在交易相关代币的人、以及一些购买者都注意到他们出售的是“非法证券”,而且有些人很可能更愿意参与诉讼并要求赔偿损失。
本文部分内容编译自decry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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