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任何应用场景,又怀有一颗善良的初心,类似于最开始的比特币系统,那么“激励”就是为了维护系统自运行和系统的集体维护而被设计出来的一张饼。说得白一点,就是一场庞氏,以总量有限来人为地制造稀缺,用后进者的资金奖励先进者。因为没有任何应用场景,就无法创始任何价值。如果这个系统始终找不到应用,那么这个系统最后大概率会崩盘。从一个共识规模很小的群体出发,试图制造另一种形态的黄金,在极大概率上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
正因为比特币后来找到了比如暗网交易、、逃避监管等应用场景,比特币才产生了对应的价值。正是在这种价值基础上,加上各种机构和个人的参与,加上各种挖矿成本的推动,比特币的价格才一步步被推高。
这个时候的“激励”,就由一开始比较纯粹的庞氏,变成了所依托价值的进一步放大和所谓生态系统的发展壮大,“激励”也开始变得有粘性。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比特币又会进一步应用于更多的业务场景,创造更多的价值,那么,这种“激励”的作用就会进一步发酵。
以太坊一开始的初衷就是要创造价值,就要为其他应用提供系统平台。因此,以太币在功能上除了包含比特币相应的功能外,还隐含着一点类似股权一样的功能。如果后来以太坊的发展不那么成功,或者干脆不成功,以太币也就不会存在那么大的价值,这个庞大的系统也就很难长久持续地自动自发运行下去。如果真地出现那种情况,那么所谓的“激励”作用自然就要大打折扣,甚至不复存在了。
在比特币和以太坊后面出现的那么多带有“激励”的区块链项目,大体可分为几类。一类是项目发行方根本没有打算做任何事情,“激励”的存在只是为了所谓“融资”,那么这种“激励”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庞氏。另一类是项目发行方确实在认真做事情,但限于水平能力及各种不可测因素,事情没有做成功,那么这种所谓的“激励”的功能,也只剩下了“融资”,在项目失败后,“激励”的功能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只有极少数做得有特色能创造价值的区块链项目,依靠“激励”募来的资金才得以存活下来。但如果这种项目不能迅速找到新的应用,创造出等价的或超额的价值,这类项目的前景就自然会令人堪忧,那个时候这种“激励”还在不在,或者“激励”的效果到底怎么样,也就很难说了。
联盟链本来的定位就是为了有业务联系的各参与方建立的准入系统。联盟链系统内的各业务主体的连接是基于业务上的连接和利益的一致,而不是为了获取所谓的“激励”。即使为联盟链系统设计了“激励”,那么这个“激励”来自于哪里,又“激励”谁,为什么“激励”呢?公有链系统中的“激励”,是来自于各参与方对未来的预期和想像,“激励”能否最终实现,还要看未来整个系统的发展情况。而联盟链系统内部各业务主体本身就是业务参与者和价值创造者。联盟链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成本,也会根据业务各参与方在联盟链内的业务角色进行分摊。联盟链的准入特性,也决定了联盟链系统不会允许单纯为了“激励”的用户在系统内部存在,更决定了联盟链不可能将参与方扩大到非特定对象。
当然,联盟链系统的这种业务定位,并不必然否定联盟链系统内部存在“代币”。由于目前法币并不具有可编程性,还没有办法在法币基础上实现“交易即支付,支付即清算”,因此,确有必要通过发行“代币”或TOKEN,实现联盟链内各种权益的承载和表达,就类似于摩根大通在其业务范围内发行的摩根大通币一样。但这种“代币”或TOKEN的发行和流通,并非为了“激励”,而主要是为了实现各种权益承载和表达的可编程性。如果法币能够实现可编程,那么还有没有必要在联盟链系统中设计“代币”,可能确实值得进一步商榷。或者确有一部分权益用“法币”没有办法承载和表达,或者相关项目方是为了避开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审查。
当然,联盟链系统也有可能为了进一步建立和扩大联盟对外的业务生态,在联盟链体系之外通过“代币”的“激励”去增加客户粘性,扩大联盟的生态影响。但这种“激励”,已经是公有链的业务方式,而不再是联盟链的业务方式了。
也就是说,从大的生态系统建设和维护角度来讲,可以实现联盟链和公有链的结合,即在业务系统的最核心层面,即联盟链内部通过作为权益载体和表达的代币或法币,实现基于区块链数据不可篡改和智能合约编程基础上的实时清结算;而在业务系统外层,也就是面向非特定用户层面,采用公有链架构,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时候,通过“代币”方式的“激励”,实现业务范围的扩张和生态的构建,并增加客户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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