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委员会拟对持有7万美元以上虚拟资产的用户进行监测]10月24日消息,据News1援引相关报告报道,金融监管当局认为有必要对Token的可交易性进行评估,尤其是大众常用的Stablecoin更容易被用作犯罪手段。此外,韩国金融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存入高额虚拟资产的客户进行监控,具体可根据每个客户持有的虚拟资产数量乘以该虚拟资产上季度末的收盘价,按“1亿至3亿韩元”(约7万至21万美元)和“3亿至5亿韩元”、“5亿韩元以上”分类,监测客户持有的虚拟资产的规模和变动趋势。
其它快讯:
韩国金融情报机构负责人:正在关注有关DeFi和NFT的监管法规:10月13日消息,韩国金融情报机构(FIU)负责人Kim Jeong-gak在接受Maeil Kyungjae采访时表示,韩国正在关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即将提出的关于NFT和DeFi的未来建议。他表示,“我们将与相关部门一起考虑如何监管这两个领域,并通过(修订)金融法来反映这些(决定)。”(Cryptonews)[2021/10/13 20:25:02]
韩国金融委员会:将允许虚拟资产交易订单在一定条件下共享:金色财经报道,根据韩国现有公开的《特金法》,禁止客户通过与企业结盟与其他企业主交易资产,该行为被称为共享订单。据最新消息,韩国金融委员会将对此规定进行调整,将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共享订单。韩国金融委员会表示,将对《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及监督规定》部分修订规定案进行立法预告,立法预告时间为2月18日至3月2日。这是为了在《特定金融信息法》(特金法)即将于3月25日实施之际,具体规定监督规定委任的事项。
另外,如果虚拟资产运营商不提供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和法定货币之类的货币兑换服务,则无需获得真实姓名帐户验证。在虚拟资产交易/交换时,虚拟资产经营者通过应用虚拟资产的价值来计算转换为韩元的金额。当客户要求转移虚拟资产时,必须计算转换为韩元的金额。虚拟资产提供商禁止处理由于难以确定交易细节而导致风险很高的“黑币”。将可疑交易报告(STR)的报告时间澄清为“自决定为可疑交易报告的金融交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当前的法律仅规定了报告STR的时间为“无延迟”。《特别金融信息法》规定,虚拟资产经营者必须承担防止(AML)义务。[2021/2/17 17:24:10]
韩国金融消费院:政府为何不对自己的无能进行反省反而打压加密货币市场:7日,韩国金融消费院表示很难理解为什么政府没有对加密货币政策的失败或自己的无能进行反省,反而一直在用权利打压加密货币市场。[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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